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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检察局要求认真执行“十条禁令”元旦春节过“廉节”

发布者:时间:2010/07/07

市纪委监检察局要求认真执行“十条禁令”
元旦春节过“廉节”

  2010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市纪委监察局近日发出通知,对节日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出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增强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以优良党风取信于民。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反对各种奢侈浪费和不廉洁行为,认真执行“十条禁令”: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用公款相互请吃和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和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各种代币购物券;严禁私设“小金库”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严禁违反规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和节日庆典活动。
  通知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工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按照党的十七在提出的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帮助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和突出问题,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在安排和组织节日期间各项工作和活动时,要体现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廉洁从政的要求,要讲求要果,提高效率,控制规模,不得讲排场、比阔气,任何地方和单位都不得以举办节日活动为名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转移费用负担。
  通知指出,各级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要严格监管,严肃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加强财政和审计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处。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铺张浪费现象和严重违纪行为要及时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