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自2011年初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以来,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巩固创建成果、深化文明建设”这一主线,继续加强基础建设,切实增强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进一步优化整体形象。经常开展各类政治理论学习,不断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提高学历层次,努力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积极参加“3.15”宣传咨询活动、“餐饮用药安全、我执法你参与”、湖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等活动,为群众解答饮食用药安全问题,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是进一步提高资质水平。牢牢抓住检验机构资质证书换证的契机,扎实推进计量认证工作,通过评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项目从之前的7大类284项增加到14大类332项。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改善单位硬件设施,进一步提升实验室检测服务能力,2011年,共完成各类检验检测4259批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3286例。
三是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针对当前机构改革增加餐饮监管新职能的情况,走访学习先进单位,切实增加自身实力,2011年,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成为全国第一批有食品检验资格的市级药检所。同时,积极帮扶涉药、保健食品企业,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困难,并面向企业举办业务培训和专题讲座,提高企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是进一步丰富药检文化。以深化文明细胞创建工作为抓手,积极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各类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激发干部职工的创业激情和干事热情。2011年至今,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先后获得浙江省“巾帼文明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湖州市“五一劳动奖状”、“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称号,充实了药检文化的深刻内涵。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四项措施巩固深化文明创建成果
发布者:时间:2012/08/21

浙公网安备 3305020200014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