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湖州市物价局与湖州市财政局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湖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进行了一次行政事业性收费联合检查。此次大检查采取单位内部自查和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形式。检查中,局所两级单位向检查组汇报了收费政策执行自查报告,提交了收费年审自查表。检查组对单位非税收入票据及规范收费进行了检查,收费情况良好,尤其是对非税系统联网开票工作的规范性给予了充分肯定。
市药监局办公室主任丁治中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严格按照湖州市物价局、湖州市财政局关于2013年对收费许可证年审通知精神,在收好费确保财政收入的前提下,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提高执收能力,更好地为食品医药企业服务。
湖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顺利通过市物价局、市财政局201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及收费票据年审
发布者:时间:201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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