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关于开展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病例报告质量检查专项工作的通知》及省中心要求,湖州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结合《浙江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管理实施细则》及当地实际情况,扎实开展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病例报告质量检查专项工作,目前已顺利完成。
8月,湖州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制订下发了专项检查实施方案。9月至10月,检查组深入各县区,对全市14家二甲以上医疗机构及27家连锁批发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同时抽查了2家二乙及部分卫生院及零售企业。针对医疗机构与经营企业,检查重点有所侧重。根据检查结果,医疗机构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较好,对临床合理、安全用药发挥了良好的指导作用;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企业制度、机构、人员都有落实,但上报意识较弱,少部分企业制度不完善,人员变动大,对监测工作不重视。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各单位对监测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所提升。检查组在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的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为提升全市ADR工作整体水平奠定了良好基础。
湖州市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病例报告质量检查专项工作顺利完成
发布者:时间:201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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