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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垃圾”该扔就得扔

发布者:时间:2012/04/11

    几乎每个人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形:每当疾病痊愈后,医生开的药品不会恰好用完,丢弃了太可惜,于是就留下了很多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派上用场的“药物垃圾”。时间一长,这些药物很可能会变质失效,不仅起不到治疗作用,反而可能产生毒性作用。
    那么,哪些药物该留,哪些药物不宜留存呢?一般来说应掌握以下几条原则:
    (1)需要服用时间较长,而所剩无几不够一个疗程的药品不宜留存。
    (2)极易分解变质的药物不留。比如阿斯匹林极易分解出对胃肠刺激的物质;维生素C放置时间长了也会失去原有药效。
    (3)有效期短暂、没有长久保留价值的药物不留。最常见的是一些具有生物活性的药物如多酶片、胃蛋白酶合剂等药品,放置时间稍久就会失去原有的生物活性以至于失去药效。
    (4)包装破损的药物不留。药物的包装完好对药物的储藏是必要的。一些胶囊、丸剂、口服液等药物的包装被破坏后,遇潮或与外界空气接触容易变质,因此不宜长期储存。
    (5)没有标明有效期、失效期,或自己忘记标明购买日期、使用日期的药物不宜继续保留。
    (6)不常用的药物不留。这类药物存放多了不便管理,还易造成混淆。
    (7)注射液不宜留。注射液一般所剩药物不够一个疗程,而且像青霉素注射前必须做皮试,必须在医护人员指导下才能安全使用。
    (8)不掌握作用与用途的药品不留。家庭不了解这类药品的适应性,最好不要使用。
    但是,“药物垃圾”不要随意丢弃乱扔。一定要送至有关部门设置的回收点。如果把药物作为普通垃圾处理,其中的化学成份有害环境,另外时下不法分子也不少,他们会利用这种渠道获取失效药物牟取不义之财。